江苏省民政厅关于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参与社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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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厅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社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江苏省民政系统内部评价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相关需求情况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评价项目 2021年度省级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 (二)评价范围 2021年度省级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相关项目开展和成果绩效情况,设区市、县(市、区)2021年度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工作情况。 (三)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内容:参与制定绩效评价标准、参与对地方绩效成果的核查、撰写绩效评估报告。 2.工作时间和地点:5月下旬至6月中旬,地点在江苏省内。 3.工作要求:需要派遣2名注册会计师和2名其他财务审计人员参与,工作时间约12个工作日。(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采取在设区市开展资料会审并抽取项目进行实地核查,或者通过网络会议形式开展评审并查阅电子档案、视频连线查看项目成果的方式) 二、拟聘第三方机构条件 此次聘请的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派出的注册会计师需有从事省内省级机关或省直属单位相关决算评价核查工作经验。 三、确定聘用机构的方法 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报价,结合会计师事务所派出人员资历,采用最低价法确定。若发生最低价相同报价单位,则结合报价单位技术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标准综合测算相关费用,包括核查时会计事务所派出人员发生的食宿和交通费用。 四、报名要求 凡有意愿参加的会计师事务所请于2022年5月27日下午4:00前将报名表、单位简介、拟派人员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报送我厅纸质版和电子版(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联系人:周乐 联系电话:025-83590436 电子邮箱:jsmzzl@126.com 江苏省民政厅 2022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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