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深化社会救助制度创新实践
发布日期: 2022-09-19 08:22   来源:南通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近年来,南通市各级民政部门通过完善救助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改进救助方式,充分发挥新型救助制度体系在保民生、兜底线、促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进了民生福祉。

一是积极打造特困边缘群体救助新模式。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但有一定收入或财产,又无自理能力或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的,有集中供养需求的低收入特殊困难对象,引导其通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等形式,按程序纳入特困人员机构供养范围;低收入保障线以上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其他重病、重残困难对象,通过个人收入及必要自救后,自身日常生活照料仍无法解决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落实基本生活照料。

二是优化重塑困难群众“急诊救助链”。针对基层困难群众突发性、应急性生活困难,积极推进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从临时救助的申请、受理、核查、审批、标准确定、制度衔接、监督管理七个方面进行系统优化。对当地人均低保标准4倍以下(含4倍)的临时救助金额,原则上全部下放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发放;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可以直接给予急难型临时救助,不再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以及审批前公示。

三是创新实施低收入困难群众“低补保”项目。今年初我市将“为全市低收入人口等六类困难对象提供补充医疗保险救助”确定为2022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5月份,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4部门印发《南通市低收入困难对象补充保险救助——“低补保”项目实施方案》,统一推进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困境儿童、未纳入低收入人口范围的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六类低收入困难对象购买补充医疗救助保险。每人每年重大疾病及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保费标准不低于120元。此项目实施后,全市合计12.4万余人受益,将为化解上述六类困难对象因病致困返困、兜牢基本生活保障增加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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