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奖惩制度
发布日期: 2022-09-29 13:33   来源:宿迁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有效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报告难、追责难等问题,近日,宿迁市检察、法院、公安、民政等11个部门联动,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奖惩制度。

一是明确强制报告主体。强制报告主体为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和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及居(村)民委员会、各类教育、医疗、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

二是细化侵害未成人行为。明确发现有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自残、中毒、被人麻醉、虐待等9种情形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或移送相关线索。

三是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报告人及时报案或举报,由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对报告的案件线索价值、性质、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由民政部门给予200元-1500元的奖金。对报告义务主体应当报告未报告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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