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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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的通知》(民电〔2023〕80号)部署,经推荐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推荐南京殡仪馆等6家单位、李清清等12位个人,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向江苏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反映。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83590490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77号1607房间 邮 编:210003 拟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集体 1、南京市殡仪馆 2、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3、张家港市殡仪馆 4、连云港市殡仪馆 5、扬州市殡仪馆 6、句容市民政局 先进个人 1、李清清(南京市六合区殡仪馆馆长) 2、余迎崟 (无锡市殡仪馆遗体防腐整容师) 3、李义峰 (徐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 4、胡春庆 (苏州市吴中区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所长) 5、蔡成如 (如皋市民政局殡改办主任) 6、刘 兵 (灌云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7、程培坤 (淮安市永思园公墓管理处主任) 8、顾江河 (响水县殡仪馆党支部书记) 9、潘学刚 (仪征市殡仪馆火化工) 10、史维雄 (泰兴市殡仪馆馆长) 11、张保平 (宿迁市民政局局长) 12、周 诚 (江苏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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