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集成民政资源要素 深化基层治理创新
发布日期: 2023-03-15 19:15   来源:宿迁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协调推进基层治理重要职能作用,宿迁市民政局着力推动在基层特别是城乡社区优先倾斜民政政策、优先保障资源要素、优先实施创新举措,持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

一、集成民政政策、优化服务举措,着力推动基层治理更加便民安民。推动服务事项依法下放。深化“一窗通办、全科服务”改革,将“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金给付”等8个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初审权先行下放至9个小城市运行。不断优化最低生活保障等5个申报事项委托新型农村社区受理机制,持续推进“居住地+户籍地”双重管理。增强社区阵地服务能力。全面落实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在村(社区)普遍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按照“1+N”模式,整合专业社工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志愿服务、社会救助对象关爱、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婚姻家庭辅导等民政服务,凸显民政元素,汇聚民政力量。完善联系服务群众模式。推进各级民政机关党委、党支部与挂钩结对、单位驻地社区(小区)党组织以及社会组织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通过固定服务日集中开展“双结双联”活动,持续深化“把支部建进小区”。进一步健全“有困难找社区”机制,不断增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新时代群众工作能力,常态化开展村居干部“户户进、人人访”活动,有效落实“政策找人”。

二是集成基层资源、激发自治活力,着力推动基层治理更加科学规范。提升自治规范水平。着力解决少数村(居)委会制度不健全、补选不及时、管理不规范、运行不正常等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对面面俱到、冗长繁琐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集中“瘦身”,力求顺口好记接地气。优化议事协商制度。围绕加强党的领导、畅通参与渠道、激发参与活力、提升议事协商实效,建立健全“五个三”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厘清“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与村级议事协商制度的适用边界和逻辑关系,探索实施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1331(一图三单三表一评议)工程。推进村级组织减负。推动县(区)、乡镇(街道)分级逐年发布购买村(社区)服务项目清单。将“全国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作为民政部门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和业务管理、理论研究、统计调查、数据分析、信息查询的唯一入口。设立一批村(社区)减负工作监测点,动态掌握村级组织负担情况。

三、集成多方力量、汇聚发展优势,着力推动基层治理更加协同高效。建立“社会工作+慈善+志愿服务”融合发展机制。以“慈善之城”建设为主抓手,制定出台全市《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管理办法》《社区基金设立工作指引》《志愿服务项目规范》等文件,支持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和社区工作者积极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推进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健全“平台+村(居)委会+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发展机制。在基层建立孵化培育基地,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重点扶持发展居民自治、公益慈善、邻里互助、平安建设等领域以及为“一老一小”、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加快孵化培育参与社区事务管理、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等与村(居)委会业务密切相关的专业性社区社会组织。创新“五社联动”共生发展机制。全面推行“五社联动”机制,将居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需求转化为具体项目,用好用活社区建设和购买服务资金,组织动员社会组织积极承接项目、社工团队规范执行项目、面向社区大力实施项目。积极探索“五社联动+”开放体系,将“五社联动+”嵌入现有民生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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