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02/2023-00018 分        类 政策文件 综合工作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3-03-14
标        题 关于印发江苏民政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苏民财〔2023〕4号 主  题  词 数字人民币,实施方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江苏民政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        效
索  引  号 014000802/2023-00018
分        类 政策文件 综合工作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23-03-14
标        题 关于印发江苏民政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苏民财〔2023〕4号
主  题  词 数字人民币,实施方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江苏民政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        效
关于印发江苏民政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3- 16 16: 54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民政局,厅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江苏民政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23年第7次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民政厅

2023年3月14日



江苏民政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数字人民币在我省民政领域的使用,满足民政领域多样化的支付需求,更好运用数字技术赋能民政领域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民政业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和对民政工作、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稳妥扎实推进数字人民币在民政领域的应用,积极探索数字人民币与养老服务、彩票销售、公益慈善、社会组织以及其他民政业务的深度融合,服务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的总要求,主动创新探索、开拓思路,全力推进数字人民币在民政领域场景应用,推动数字化改革在民政服务机构等领域的深化,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民政领域基本形成服务便捷高效、应用覆盖面广、生态较为完善的数字人民币运营管理体系。

三、重点领域和工作任务

在全省深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的主体框架下,突出民政特点和优势,分业务领域开展,以场景开放推动试点示范,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

(一)养老服务领域:探索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奖补资金使用数字人民币发放;围绕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缴费推动拓展应用场景,如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餐饮费等,设置数字人民币收付款二维码或结算设备;支持企业研发适老化改造的支付产品和设备,帮助老年人解决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提升老年人数字人民币支付使用便捷性;结合各类线下老年购物节、养老服务线上商城,开展数字人民币支付优惠活动,推广使用数字人民币。

(二)彩票销售领域:研究制定福利彩票销售领域数字人民币优惠政策,加大促销力度,让福彩销售机构和彩民在使用过程中得到更多实惠,从而提高数字人民币售彩、购彩积极性;鼓励各地福彩销售站点开通数字人民币支付,对未开通的网点进行动员,择优评选数字应用先进示范网点;服务到点,“一对一” 宣传数字人民币在福彩站点的政策优惠、应用方式,消除数字人民币应用推进过程中的信息壁垒;鼓励全省福利彩票销售机构学习省内先试地区经验做法,开发数字人民币兑奖功能。

(三)公益慈善领域:加强数字人民币在慈善领域运用,推动各地慈善组织、基金会畅通数字人民币公益捐赠渠道,鼓励个人、企业及社会各界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捐赠;指导各地开展慈善超市等数字人民币支付场景应用。

(四)社会组织领域:助力数字人民币创新发展,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宣传和推动数字人民币应用在各行业企业中的推广应用;发挥社会组织在动员社会力量、链接各方资源、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优势,倡导社会组织在对公业务中使用数字人民币。

(五)其他民政领域:探索惠民资金使用数字人民币硬钱包发放试点,如尊老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持续推进数字人民币在殡仪服务场景中的应用,鼓励公墓、殡仪馆等机构与银行合作建设数字人民币支付场景,实现殡仪服务业支付创新;指导城乡社区配合相关专业部门开展数字人民币使用体验、引导和推广工作。

四、推进步骤

(一)试点准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

印发《江苏民政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省厅相关业务处室、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按照确定的重点领域分条线指导各地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各地民政部门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民政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建立试点工作机制,明确试点工作进度,积极开展数字人民币政策宣传、知识培训等活动,做好系统、人员、业务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推广启动阶段(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各地民政部门开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建设,积极与金融监管部门、试点银行、电信运营商等相关部门沟通合作,改造升级各民政服务机构数字人民币软硬件系统,扩大数字人民币在民政领域的受理用户覆盖面。宣传推广数字人民币应用,进一步提升民政服务对象对数字人民币的知晓度和接受度。至2023年底,争取民政各领域应用场景覆盖面取得明显进展。

(三)增量扩面阶段(2024年1月-2025年6月)

各地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大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建设力度,加快应用场景推广、运营模式开发,持续提升场景数、钱包量、活跃度、交易规模。不断提升全员参与力度,拓展数字人民币场景深度,扩大对外合作广度,全面提质增量。至2025年6月,实现民政领域数字人民币场景数、钱包量、交易规模显著提升。

(四)总结深化阶段(2025年7月-2025年12月)

各地民政部门在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按照边总结、边改进的工作思路,对试点情况开展阶段性经验总结,对遇到的困难和障碍集中力量推进解决;积极宣传、复制、推广先试成果,为进一步深化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至2025年底,基本实现民政重点领域数字人民币全场景覆盖。

五、组织领导

成立省民政厅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厅长担任组长,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人民币试点的工作部署,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协调重大事项、重点项目、重要问题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财务处(审计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各相关业务处室、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按照要求制定本业务领域的试点工作方案,建立联络员制度,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数字人民币是未来金融领域重大的历史性变革,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坚定不移抓好数字人民币在民政领域试点工作。

(二)坚持需求导向。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民政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遵循“先易后难、先小规模后大规模、先基础后创新”的思路,选取试点应用场景,推进民政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数字人民币在民政领域使用宣传引导,帮助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服务对象等深入了解数字人民币相关知识,及时对试点应用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和复制推广,积极宣传试点工作成果,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做好情况反馈。各地民政部门要及时跟踪关注数字人民币在民政领域应用场景、用户体验等情况,加强数据收集、分析和总结评估,及时将数字人民币在本地民政领域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厅,共同推动试点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省民政厅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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