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专项资金审计工作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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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厅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专项资金审计工作。根据《江苏省民政系统内部审计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相关需求情况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时间安排 江苏省民政厅专项资金审计项目,审计工作时间为9月中旬-10月中旬,约20个工作日,地点江苏省内(南京埠外约10天)。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人员要求 参与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需有从事省级机关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经验。审计实施期间内,事务所需派出注册会计师2名参与。 三、聘请费用结算标准 按照派出人员实际参与审计工作天数,具有注册会计师及其以上职称的,每人次每天1500元,上述费用包含在南京市外审计时发生的食宿和交通费用。 四、报名要求 凡有意愿参加的会计师事务所请于2023年9月13日下午5:00前将单位简介、报名表、拟派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从事省级机关相关专项审计工作情况书面报送我厅规划财务处(审计处),并将报名表电子版报送邮箱79202015@qq.com。我厅将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从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拟聘请事务所。 联 系 人:赵红亮 联系电话:025-83590630 特此通告。 江苏省民政厅 2023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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