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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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机构改革和人事调整,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22〕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评估复核委员会(以下分别简称“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成员名单 (一)评估委员会(19人) 主任: 张 燕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主任: 刘 倩 省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办公室主任 吴 琳 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 黄建国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委 员: 黄丹敏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张耀武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技工 院校管理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 邵慧聪 省审计厅行政事业审计处副处长、三级高级主管 王 宇 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民间交流促进处四级调研员 单海君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竞争处副处长 宋 佳 省科学技术协会学术部三级调研员 鱼雪萍 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会部主任 张 曙 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教授 倪咸林 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刘湘生 江苏省互联网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逯 建 江苏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倪红娟 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 朱 黎 江苏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综合办公室主任 张英姿 江苏天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 郭少伟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复核委员会(7人) 主 任: 汤晓羽 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副主任: 王 晔 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徐孝武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委 员: 陈金虎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马 雷 省民政厅机关党委一级主任科员 李 晨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刘 祥 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所长、注册会计师 二、主要职责 根据《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评估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终评工作,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结果。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 三、委员任期 本届委员任期5年,届内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必要原因需要调整的,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 四、办事机构 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评估办公室”),负责评估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评估的组织工作,以及《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工作。评估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兼任。 江苏省民政厅 2024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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