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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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3日至12月29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民政厅党组开展了巡视。2024年2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民政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省民政厅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强化思想认识。厅党组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推动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做到心无旁骛、聚力攻坚。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由厅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省民政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不折不扣落实“一把手”责任,压实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针对省委第四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逐一进行对照分析,逐项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强化工作部署。制定《省民政厅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做到方向准、任务清、标准明、举措实。结合中央开展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以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重点领域,做到任务强化、工作延伸、范围拓展。在巡视整改过程中,注重推动建章立制,深化巡视的治本作用,巡视整改以来,修订完善制度规范27项,进一步健全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推进。建立巡视整改定期调度机制,厅党组督促整改进度,研究重难点问题。制定《省民政厅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倒排时序计划表》,动态分析整改成效。驻厅纪检监察组对巡视整改工作做好全流程、全领域、全环节监督,并适时对各专项监督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巡视整改以来,全厅上下齐心协力,坚持边查边改、举一反三,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取得明显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统筹谋划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成情况:一是高位谋划部署。提请省政府召开全省基本民生保障与安全稳定工作调度会,召开2024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等,在全省民政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和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全省民政系统提出以“幸福民政365工程”为抓手,对标省委“定3年、谋8年、展望13年”的总体思路,部署打造“苏扶助困”“苏适养老”“苏童成长”“苏社有为”“苏慈大爱”“苏服万家”品牌的发展路径;制定“六苏”行动方案,不断深化“六苏”内涵,进一步明确“六苏”品牌的发展目标、工作抓手、责任分工、实践路径、组织保障等。二是融入大局扛责。牵头部署和推动重点群体共享发展专项行动。推动民政年度重点工作提质增效,“舒心助餐”专项行动初见成效,全省共有老年助餐点8546家,建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1.79万个,成功举办“强劲心动力 苏童乐成长” “六一”主题宣传月活动,我省成功承办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得到部省领导高度肯定,10名参赛选手共荣获6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选手成绩总分及组织奖总分均列全国第一。三是强化规划牵引。制订我厅“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启动规划编制。部署并开展厅“十五五”民政规划中社会组织发展、社会救助、区划地名、社会事务、老龄工作、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慈善事业促进等重大问题研究,加快形成课题研究成果,推动民政规划更好体现“走在前、做示范”要求。 (二)关于“低保救助‘提标扩围’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制定《2024年社会救助工作要点》进行部署,召开社会救助重点工作部署推进视频会进行重点推动。二是积极推动低保机制化动态提标。起草《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提请省政府专题研究全省低保标准动态调整及提标有关事宜。三是规范低保标准调整工作。持续指导各地结合经济发展情况,有序做好低保标准调整工作。四是持续督导各地落实落细扩围政策。以防范“漏保”风险为重点在全省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以提高政策知晓度为重点在全省开展宣传月活动,确保应保尽保。 (三)关于“城乡及区域间民生保障均衡性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制定《2024年社会救助工作要点》,将巡视反馈相关问题整改工作列入年度重点任务,召开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社会救助重点工作部署推进视频会进行重点推动。二是加强工作调度。为切实加强区域间民生保障均衡性,对三档标准未全面设立或标准偏低的部分设区市分别开展跟踪和指导,其中7个市已完成年度目标。目前全省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算术平均值已超过“十四五”目标和巡视整改任务年度目标。 (四)关于“部分发展目标设定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部署巩固提升工作。开展工作调研,结合调研情况,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巩固提升工作列入省政府年度民生实事项目。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省民政厅指导市县两级逐一实地考察,确定120家实事项目。加强跟踪指导,采取实地和视频调度等方式抽查南京、徐州、盐城、连云港等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情况,督促加快建设进度,指导完善服务方案。截至8月20日,已巩固提升85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引入社会组织119个,购买服务率达99.2%。目前,全省累计达到省级标准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有1010个,覆盖率为81.6%。三是强化线上运行管理。在“苏童成长”一站式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上增设未保站项目开发、活动实施和监督评价等模块,对未保站的建设、运行和评估进行全流程在线管理。 (五)关于“推进立新农场转型发展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做好顶层设计。确定立新农场转型发展方向,与养老机构达成合作共建意向,以“舒心助餐”建设为契机,以点带面,建立为老助餐和服务的模式,探索推进标准化建设。二是推动整改实施。及时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修订《江苏省立新农场各科室主要职责、具体职能和人员编制规定》,调整增加为老助餐和为老服务的公益职能,聚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今年以来,开展为老服务、档案管理、安全生产等教育培训共计242人次。三是强化项目牵引。围绕周边农村老人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推进为老助餐和为老服务项目。助餐项目经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已面向社会完成公开招标。 (六)关于“提升民政康复医院运营质态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成立厅省伤残人康复中心和民康医院改革推进工作小组。优化民康医院领导班子,增配一名兼职副院长。二是省民康医院和中大医院签订了合作共建框架协议,中大医院一名副院长任命为中大民康医院执行院长。试运营以来,增加康复、中医、针灸等多个诊室,多位中大医院专家坐诊,目前门诊就诊人数和病房住院人数均有所增加。病房增派中大一名博士任科主任、一名护士长和一名治疗师,成立送检转运中心,有计划地选派人员去中大医院培训轮岗。三是确立与中大医院合作共建江北康复护理中心(江北院区),就康复养老护理方向推动开展技术和管理合作,盘活现有资源。 (七)关于“推动省伤残人康复中心事企改革举措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伤残人康复中心和民康医院改革推进工作小组,以及省伤残人康复中心事企改革工作专班。协同事务所和国金集团拟定相关方案,制定《事企改革流程表》。二是完成事企改革。召开事企改革动员会,及时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严格按照广泛征求意见、厅机关审核、大会投票通过等程序,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对2020年以来康复中心的财务状况开展补充审计,为改制后的资产处置、债权和债务处理提供依据;拟制《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公司制改建方案》和新公司人事方案,提交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妥善解决大部分非编职工在工龄认定、社保、公积金缴纳上存在的问题。三是同步谋划发展。开展“幸福365康复计划”公益服务项目立项调研,进一步明晰事业单位职能任务,聚焦社区(散居)特困供养对象、机构集中供养特困老人、孤残和困境儿童等群体,探索假肢、矫形器、助听器、助视器、生活辅具、移动辅具、行走辅具等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四是有序办理各项手续。成立康复中心、民康医院和金民公司3个党支部。中心协同事务所完成工商名称预核准,公司制企业法人登记(备案),工商和税务变更备案登记,银行、社保(劳动关系)、单位经营资质、不动产证等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等。配合新公司起草《事企合作框架协议》《公司自查报告》《公司监管权移交可行性分析报告》。 (八)关于“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度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加大省“智慧民政”一体化信息平台推广使用力度,完成省本级15个业务系统和5个市县平台整合,推动构建全省民政工作人员实名用户认证体系,已创建用户账号21980个,日均活跃用户超700人。二是升级“智慧民政”一体化平台统一用户管理模块,完成部、省用户实名认证信息对接,已集成接入全国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系统、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等2个存量部建业务系统。三是已建立我省部建系统数据常态化回流机制,已接收全国流浪乞讨救助数据226.42万条、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4.4亿条、慈善中国数据13.93万条,分别较前增长1.91万、7377万及3.03万条。四是印发《“智慧民政”一体化信息平台数据中台规范(数据质量规范、数据交换规范、应用接口规范)》《“智慧民政”一体化信息平台统一门户UI规范》《“智慧民政”一体化信息平台系统整合接入规范(PC端、移动端)》等三个规范,分别从数据共享交换、门户设计开发及应用整合接入等层面,提出了具体操作实施层面的规范要求,为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提供了标准依据,有力促进全省一体化应用格局的形成。 (九)关于“外部数据共享效能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依托省级民政数据中台,常态化开展数据汇聚治理,目前共归集内外部17大类、60余项数据5.6亿条,配置各类数据接口151个,累计申请约220余次,日均调用超7.3万次。改版智慧民政数据大屏,推动辅助决策分析平台移动端集成全息查询功能,进一步强化数据服务支撑能力。二是构建完善24个跨业务数据比对分析模型,分别向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系统发送比对信息441万余条,有效支撑精准保障与主动发现。三是进一步深化与省公安厅、省医保局数据共享交换,与省公安厅开展新一轮数据合作,共享交通事故信息、户籍家庭关系信息、年满79周岁户籍老年人信息等数据。已接收民政保障对象医疗救助、自费超过2万元医疗救助对象及未成年人就医自费超过2万元的对象信息等共2433万条。 (十)关于“法定职能履行有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推动儿童福利工作提质增效。持续开展儿童工作队伍能力提升行动,举办全省儿童福利工作专题培训班和全省儿童主任实务技能竞赛,全国首家研制完成《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规范》标准,积极推动将此省级标准上升为国家行业标准。联合14部门印发《江苏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突出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建立“一年两排”“一月一访”制度,设置全省高质量考核指标“困境儿童应保尽保率”,通过资金发放率、“四色管理”覆盖率、预警信息处置率三个指标,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开发五级使用的“苏童成长”一站式综合信息系统,构建跨部门数据比对预警监测模型,全面落实常态化巡访和预警式派单相结合的入户核查机制,提高线下巡访摸排质效。二是深入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加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政策研究,以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为切入口,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营、社会化参与、规范化服务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泰州等市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 (十一)关于“政策创制主动突破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加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制度。修订印发《江苏省基金会换届工作指引》《江苏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换届工作指引(试行)》,持续健全社会组织制度体系。二是加强《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宣贯。制作22期《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系列普法漫画,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宣贯普及,以视频形式举办了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培训班,重点针对《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指引》的贯彻实施进行专题讲解。三是推动制度规范应用落实。会同省委社会工作部进一步清理优化全省性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深入推动《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结合年检、换届、等级评估等日常管理,持续推动《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指引》《江苏省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试行)》《江苏省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引(试行)》等制度规范落地落实。三是根据上位法调整情况,与省人大社会委对接,积极推动我省有关立法工作,争取社会团体单类条例立法工作取得突破。 (十二)关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不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督促部分地区完成问题整改。经调查了解,特困保障残疾人重复领取补贴和低保残疾人未享受生活补贴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持续强化督导。督导各地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机制和主动发现机制,2024年4月和7月,分别完成1次部级数据核对、1次省级数据核对,存疑数据全部处理完毕。及时向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宣讲政策,协助其申请办理补贴。三是强化长效机制。组织全省社会事务工作培训,督促各地落实《实施意见》明确的定期复核机制,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对补贴对象的全员集中复核。落实数据核查,2024年4月和7月,分别完成1次部级数据核对、1次省级数据核对工作,522条存疑数据全部处理完毕。四是研究优化部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功能需求,已将升级改造“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列入省“智慧民政”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制定《江苏省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化建设定制开发建议方案》,进一步优化数据比对、动态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 (十三)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推进情况:一是督促问题整改到位。调查结余资金情况,印发整改方案,督促涉及资金结余的地区将结余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二是优化绩效评价。调整绩效评价指标,对包括残疾人两项补贴在内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因素,采取分类测算、统一下达、整合使用,提高各地资金使用效益。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工作培训,组织召开全省社会事务工作培训会议,围绕残疾人福利等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各地残疾人两项补贴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业务培训,督促各地切实用足用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 (十四)关于“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推进情况:一是举办全省儿童福利工作专题培训班,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为鉴,教育引导儿童福利工作者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提高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赴各设区市开展年度儿童领域资金使用情况实地绩效评估,截至8月20日,已补充完善档案资料、配套实施细则等问题。三是加强工作指导。指导各地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合理确定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缩小散居孤儿与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之间的差距,确保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落细落实。 (十五)关于“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部署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保护工作。选取扬州市开展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试点,研制心理健康筛查评估量表和测评系统。二是加大儿童类社会组织培育支持力度。运用“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梳理儿童福利相关社会组织名单,指导各地支持儿童类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助力儿童类社会组织提质增效。目前全省涉及儿童工作的社会组织3184家,占全省社会组织总量的4.2%。三是部署开展主题活动。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强劲心动力 苏童乐成长”“六一”主题宣传月活动,组建131名首批江苏省儿童福利领域“正心正念”心理健康导师队伍,宣传月期间,全省集中摸排10.5万人,走访慰问4万人,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进社区活动1706次,为3.5万人提供心理普查,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场所、文博场馆等“苏童成长”社会践习基地,累计组织观看主题展览388次、举办故事展演会642场,举办3236个品牌活动,覆盖13.5万儿童。 (十六)关于“养老服务模式把握不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指导无锡市高质量完成全国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验收,项目绩效得分居全国东部地区第一;指导徐州市、南通市有序推进全国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任务,获民政部养老服务司通报表扬;积极组织开展第四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遴选推荐工作,苏州市、淮安市成功入围。组织有意愿、有条件的县(市、区)对照省级指导标准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有15个县(市、区)通过验收,省级给予专项资金奖补。二是聚焦社区助餐服务,经省政府同意,联合10部门出台《江苏省“舒心助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提请省政府召开全省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推进会,分管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导13个设区市制定出台老年助餐服务政策文件。全省共有老年助餐点8546个,比去年底增加401个。三是下拨2024年度省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9.6亿元,指导各地重点用于对护理型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运营补贴。据调度统计,目前全省护理型床位共有26.9万张,占比达到70%。四是加强省级地方标准《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设置与服务规范》的宣贯,印发《连锁化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认定标准细则》,对经核查认定符合要求的15家机构给予奖补资金2160万元。五是召开全省农村养老服务改革推进会,推动农村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因地制宜转型升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普惠养老机构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经调度统计,目前全省共签约普惠养老机构186家、签约床位3.1万张,比去年底增加50家。 (十七)关于“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重形式、轻实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分片区举办两期“抓安全防风险守底线”主题培训班,印发《养老服务相关标准图解汇编》,推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国家标准宣贯工作。二是指导各地聚焦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服务需求,完善居家上门服务内容。今年以来全省接受居家上门服务的老年人339万人,其中接受过康复护理服务的38.7万人,占比提高到11.4%。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监管工作的文件。从项目采购、合同履约、服务对象、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过程、资金绩效等七个方面强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全流程、全链条监管。 (十八)关于“社区养老重硬件建设、轻服务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督促南京市栖霞区立行立改,栖化新村社区召开居民代表座谈会,根据群众意见建议,按规定流程对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组织进行了更换。新承接的服务组织针对老人的服务需求进行了问卷调查,对站点内的助餐室、助浴室添置服务设施,增加服务人员,加大活动开展频次。在社区外墙悬挂“居家养老服务综合服务中心”门牌,并在小区主干道张贴指引标志,加大宣传力度。统一绘制《栖彩养老服务地图》指南,张贴于居民小区等场所醒目位置,并公布民政部门的监督电话。二是做好举一反三,召开全省养老服务条线巡视和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在全省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已对1.79万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全覆盖摸排,对存在非正常运营、功能设置不合理、群众知晓率低等问题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将于年内对账销号。 (十九)关于“养老服务机构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在全省部署开展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分片区举办养老服务领域“抓安全防风险守底线”主题培训班,提升养老服务条线和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制定《江苏省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全省养老机构本质安全水平。二是制定印发2024年全省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召开2024年全省老龄暨养老服务工作会议,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工作进行部署。督促指导各地推进50-100张规模床位的养老机构达标建设工作。全省50-100张床位规模的养老机构609个,目前已完成达标建设机构408个,完成率67%。 (二十)关于“对养老服务外包工作缺乏全流程监管” 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召开全省养老服务条线巡视和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开展警示教育,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带队赴无锡、苏州两市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专题调研,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举一反三,做好源头治理。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围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项目采购、合同履约、服务对象、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过程、资金绩效等方面细化监管要求,完善制度建设。 (二十一)关于“片面强调基层养老工作考核达标率”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充分征求基层意见,结合养老服务发展实际,优化调整2024年高质量发展考核涉及养老服务相关内容,加强条线指导,做好养老服务考核指标的解读。二是完成“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强化监管模块应用,通过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异常工单的信息对比、跟踪监测、预警推送,指导督促各地加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监管。组织举办全省“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应用培训班,促进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二十二)关于“社会组织发展规划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聚焦形成“有进有出”良性机制,召开“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交流视频会,交流做法、分析问题,推动常态化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持续推动低效、无效社会组织出清,逐步实现由量到质的转型。二是围绕严把“登记入口关”“年检年报关”“自身建设关”,梳理省级社会组织不参加年检、不开展业务活动、不按期换届等问题,向30家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发送《告知函》,提示督促推进问题整改。三是联合省委社会工作部部署进一步清理优化全省性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持续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四是完成首批511家全省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并在厅网站进行公示。召开厅管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促进厅管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举办全省性基金会换届工作专题培训班,针对年底法人证书到期的全省性基金会开展换届专题培训。 (二十三)关于“引导社会组织功能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征集优秀案例和发动对口帮扶工作。征集助力“幸福民政”建设、参与乡村振兴、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四类优秀案例,并加强宣传推广。拟通过2024年江苏省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果交流会进行集中宣介。发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发布青海、新疆克州、陕西等三地年度重点帮扶项目需求62个,已有33个项目被认领,涉及资金600万元,已拨付资金207.8万元。组织连云港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等社会组织赴青海开展帮扶项目现场签约。上半年,全省社会组织共实施乡村振兴项目585个,投入资金1.3亿元,受益人数115.7万人次。二是引导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确定首批235家全省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十个一批”成果创新自荐推广点,发布《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倡议书》,上半年,全省社会组织举办各类就业服务活动1417场次,推动3332家会员单位发布就业岗位2.7万个。 (二十四)关于“对社会组织活动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梳理汇总厅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召开厅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调度会,通报相关情况。召开厅管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进一步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促进厅管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完成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全省性社会组织(非慈善组织)检查对象抽取工作,召开年度抽查检查工作视频启动会,部署相关工作任务。三是对运行不规范的相关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针对性约谈,指出问题及原因,同步发送警示告知函。 (二十五)关于“班子自身建设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完善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重要章节,举办专题读书班,邀请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专题辅导授课。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专栏网络课程。开展实境式、沉浸式警示教育。组织厅领导班子成员及处以上领导干部到省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组织全厅党员、干部职工到浦口监狱进行现场警示教育。编印《全省民政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各处室组织本业务条线领域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解剖式精准警示教育。二是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暨目标管理工作会议,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责任书。制定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责任清单,健全党组负总责、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党支部抓落实的责任机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制度,厅领导班子成员到所在支部带头讲党课、过组织生活,坚持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完善厅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和个人重大事项申报。三是强化任用和培训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把党员干部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突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全面提高干部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十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印发《江苏省民政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措施》《省民政厅关于防止“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工作方案》,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精文减会,严控到基层检查督查频次。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出台《江苏省民政厅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江苏省民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省民政厅政府采购操作规范(试行)》,加强资金检查和审计,用好审计成果,解决审计反映出的问题。强化机关纪委监督职能,重点对“五一”“端午”等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完成办公用房调整。制定厅机关办公用房整改总体方案和改造预算,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定,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完成整体改造。召开会议学习办公用房有关规定,对部分人员办公用房进行调整。 (二十七)关于“巡察工作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今年以来,厅党组5次召开巡视巡察专题会议,听取省福彩中心联动巡察的情况汇报,持续跟踪督导省福彩中心抓好联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适时组织“回头看”。二是修订出台《省民政厅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和要求。出台《省民政厅巡察工作规划(2024~2026年)》,部署安排新一轮巡察工作。围绕厅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适时就厅党组重大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资金使用、直属单位调整改革等开展专项巡察。三是根据巡察干部所需政治素质、理论水平、沟通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团队合作意识等条件,建立厅巡察干部人才库,组织巡察干部培训。结合开展下半年新一轮巡察工作,计划组织第二次巡察干部业务培训,推动巡察干部队伍巡察业务水平不断提升。 (二十八)关于“派驻监督履责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深化“嵌入式”监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突出政治监督。驻厅纪检监察组督促省民政厅党组认真落实巡视整改,每月调度推进情况;紧盯省民政厅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确保各项规定动作落到位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出实效;全力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与厅党组联合发文部署,并重点推进救助、养老、殡葬领域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跟踪监督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省民政厅涉及的6项民生实事项目均按时序要求推进。开展专项监督。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居家养老工作专项监督、老年助餐服务行动专项监督、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赴苏州、无锡等地深入开展民政相关工作专项监督调研,并适时对各专项监督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专项监督取得实效;督促省民政厅联合10个部门制定出台《江苏省“舒心助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化日常监督。对省厅党组会、厅务会进行监督,督促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每周各监督小组驻点不少于4个工作日,经常性约谈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掌握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和干部思想动态;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红脸扯袖,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二是坚持“全周期”管理,一体推进“三不腐”。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先后立案查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等案件,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梳理近年来全省民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赴苏州、无锡、泰州等地调研剖析案例,督促省民政厅及各地民政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结合纪检组日常监督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发了3份纪检监察建议,推进省民政厅建立完善制度机制27项,做好监督办案“后半篇文章”。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督促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视频会议、全省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专题开展全厅党纪学习教育辅导,组长结合系统案件,逐条讲解条例规定,以案释纪、以案说法,做到警钟长鸣,营造崇廉尚廉的文化氛围。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纪检业务能力。突出自身建设。以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表单化“四化”为目标,梳理完善组内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性和实效性。加强工作指导。专题听取厅机关纪委工作汇报,对全年工作进行指导;指导厅机关纪委梳理分析去年全省系统案件情况;注重与厅机关纪委沟通互动,在交流中强化监督指导。强化业务培训。组长开展《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和如何有效开展谈话专题辅导,邀请省委巡视组专家先后开展在日常监督中如何发现问题线索、在查阅资料中如何发现问题专题培训,全组及省民政厅机关纪委全体人员参加。注重能力培养。组织召开全省民政系统派驻机构工作交流会,学习各地优秀经验办法,实现以会代训,推进提升监督能力;指导厅机关纪委配合开展线索核查,以干代训,促进机关纪委干部在实战中强化办案能力。 (二十九)关于“机关纪委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加快配齐厅机关专职纪委副书记。二是贯彻落实《省级机关部门单位机关纪委工作规范》,计划组织一期全厅纪检干部和支部纪检委员专题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开展履职工作。三是健全完善监督方式和监督手段,加强嵌入式业务监督、日常监督、群众监督,提高机关纪委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四是结合党纪主题教育,抓好工作规范的集中学习,推动规范入脑入心。主动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指导,积极参加全省民政系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将职能监督和信访处理、业务监督等有机融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 (三十)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修订并印发《江苏省民政厅党组议事规则》,将大额资金使用和审计整改等事项纳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二是推动民康医院改革,提升发展能力。成立厅省伤残人康复中心和民康医院改革推进工作小组,完成和东南大学中大医院合作签约,稳步推进试运营,门诊人数和住院人数均有所增加,医院发展势头良好。医院拟定还款计划书,已按照还款计划偿还本年度借款额。三是强化内部管理。印发《江苏省民政厅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明确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通报具体要求;对省伤残人康复中心等4家直属事业单位原主要负责人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四是优化绩效评价工作。将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和使用进度等纳入年度福彩公益金等专项资金年度绩效评价内容。开展2023年度市县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13个设区市及部分县(市)困难群众救助、养老服务体系、社会福利事务等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相关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十一)关于“大额资金存放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完成资金定期存放整改。已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完成对省福彩中心定期存款存放银行及税款专户银行的公开竞争性评选,按合同约定,把归集资金存放至3家银行,并对闲置银行账户进行销户处理。二是委托专业机构对省福彩中心各业务流程制定风险清单,完成内控管理手册。 (三十二)关于“采购管控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完善制度机制。修订出台《江苏省民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厅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成立厅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及采购小组,加强政府采购组织领导;采购小组成立以来,共召开会议45次,完成政府采购项目35个,采购金额达5000余万元。制定《江苏省民政厅政府采购操作规范(试行)》,修订《江苏省民政厅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完成事业单位采购业务专项培训。二是抓好严格执行。指导民康医院调整医院采购小组成员,加强采购组织领导。完成2023年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3类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召开全省民政系统财务规范化建设推进会,部署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 (三十三)关于“机关中层正职配备不齐”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深入厅机关各处室调研,征求对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厅干部队伍建设进行总体谋划;三是根据厅党组部署,有序开展厅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逐步选优配强厅机关中层正职。 (三十四)关于“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不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深入各直属单位调研,征求对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厅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山东省、河南省民政部门调研直属单位改革事项。二是根据直属单位实际,通过调任、内部提任、外部聘任等方式,逐步配齐直属单位正职和班子。三是在修订厅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中,新增“打通厅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干部任职通道”的表述,着力畅通厅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交流渠道。 (三十五)关于“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推进情况:一是完善组织建设。结合机构调整改革,完成部分直属单位党组织调整。抓紧组织支部换届选举和党内任免工作,组织党支部书记参加省级机关各类支部书记培训,计划组织全厅支部书记集中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二是压实党建责任。组织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暨目标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党建工作任务,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三是开展支部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修改完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党建工作调研,指导基层党支部将年度党建工作落到实处。集中开展流动党员排查和在职党员入党志愿书核查工作。制度化开展年度党建工作“三级”评议。 (三十六)关于“党建工作存在短板弱项。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召开了厅管社会组织整改工作推进会,推动整改工作深入。二是指导尚未成立党组织的厅管社会组织制定了党组织建设方案。三是对已建立党组织的厅管社会组织进行调研了解,下一步继续加强指导,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高质量。 (三十七)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制定印发2024年厅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和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召开厅意识形态工作年中形势分析会,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及时调整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按要求召开厅党组会,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健全全省民政系统舆情监测预警机制,购买第三方专业化舆情监测服务,制定印发《省民政厅网络舆情监测与应对处置工作规范》,建立“1+4+N”重大舆情协同应对处置机制,细化相关处室(单位)的职责分工。四是举办了全省民政系统舆情应对处置专题培训,邀请舆情应对专家作《全媒体时代的舆论引导和危机应对策略》专题辅导,提高全系统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能力水平。 (三十八)关于“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印发了《江苏省基金会换届工作指引》和《江苏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换届工作指引(试行)》,持续健全社会组织制度体系。推进社会组织财政票据电子化应用。二是健全完善救助帮扶体系。起草《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体系、政策体系、工作机制,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持续指导各地贯彻落实。三是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联合10部门制定出台《江苏省“舒心助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提请省政府召开全省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推进会,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进一步向城乡社区延伸。组织实施“改造提升500个城市社区助餐点”和“改造提升1000个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等民生实事,全省完成改造提升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583处、投入运营325处,完成改造提升城市社区助餐点461处、投入运营352处。举办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业务培训班,全省通过评定的养老机构1700多家,通过率超过75%。联合省13个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推动养老护理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四是推进儿童福利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儿童关爱服务提质三年行动。联合14部门印发《江苏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发五级使用的“苏童成长”一站式综合信息系统,依托信息系统记录巡访和关爱帮扶举措,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开展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工作,联合10部门印发工作通知,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依托“江苏智慧民政”小程序开发“苏童成长”应用端,已下发基层流动儿童数据216155条,入户核查数据22390条,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一人一档”数据库。 (三十九)关于“审计整改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情况:一是成立厅省伤残人康复中心和民康医院改革推进工作小组,研究和部署对外合作和改革工作。完成和东南大学中大医院合作签约,探索民康医院新运营模式,通过优势互补增加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优化民康医院领导班子,增配一名兼职副院长,中大医院提名并经厅党组任命一名副院长作为中大民康医院执行院长。二是稳步推进与中大医院合作改革。中大民康医院门诊增加康复、中医、针灸等多个诊室,就诊人数和住院人数均有所增加,已具备局部盈利能力,正在推动三楼病房改造项目。根据改革运营情况,科学制定还款计划书,已按照还款计划偿还本年度借款额。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厅党组将继续严格按照《省民政厅党组落实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推动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并抓好持续延伸整改,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高质量民政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厅党组把讲政治、守规矩、重纪律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理念,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机制,通过常态化开展党建工作年中分析、年度考核,加强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三)着力强化党纪党风。进一步完善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挺纪于前、从严执纪,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防范,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着力维护民政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以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深化“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提升民政工作的精度和温度。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着力强化民政干部的担当意识,持续提升民政部门加强底线民生保障、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治理的效能。 (四)以改促建推动事业发展。注重一边抓问题整改,一边抓建章立制,推动巡视整改成果及时转化,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常态长效;注重把巡视反馈意见持续整改作为凝聚共识、推动发展的难得机遇和有力抓手,自觉把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同完成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结合起来,向巡视整改借力,推动实施“幸福民政365工程”,深化“六苏”品牌建设,在整改中加强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以良好精神面貌和优异工作成绩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检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3590463;邮政信箱: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省民政厅办公室;电子邮箱:82796110@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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