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2-23 16:46      浏览次数:    字号:【


经调查,江苏双爻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未按规定依法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违反了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九条第(六)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江苏双爻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述社会组织可自本告知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本机关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    邮政编码:210003

联系电话:025-83590580

特此公告。



江苏省民政厅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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