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决算内部核查工作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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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厅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决算内部核查工作。根据《江苏省民政系统内部审计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相关需求情况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时间安排 江苏省民政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共10家)决算内部核查项目,核查工作时间为3月上旬,地点南京(厅机关及8家事业单位)、扬州(1家事业单位)。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人员要求 此次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派出的注册会计师需有从事省级机关或省直属单位相关决算审计核查工作经验。 三、聘请费用结算标准 经测算,本次核查工作约需2名会计师10个工作日完成。据此,报名的会计事务所根据相关标准综合测算核查费用。报价费用包括核查时会计事务所派出人员发生的食宿和交通费用。最高限价不超过3万元。 四、报名要求 凡有意愿参加的会计师事务所请于2024年3月1日下午5:00前将单位简介、报名表、拟派人员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相关决算核查工作经费证明书面报送我厅,并将报名表电子版报送邮箱273767091@qq.com。我厅将在符合条件的事务所中采用最低价法,确定本次核查工作聘用单位。 联 系 人:耿少芳 联系电话:025-83590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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