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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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政厅组织对厅机关和部分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整理制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参加本项目,响应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江苏省民政厅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制作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根据《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上级组织部门有关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标准,对厅机关和部分直属单位近几年新进人员档案新建整理装订,对其他在职人员档案进行散件材料插件整理。 (二)预算金额:不超过2万元。 三、响应资质要求和提供材料内容 1.具有档案从业资格,熟知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标准和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本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经验(具有省级机关相应工作业绩优先考虑),提供单位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4.乙方工作人员中须有中共党员,提供工作人员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单位人事党务部门开具证明); 5.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各1份,项目材料复印件和整体金额报价表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甲乙双方将签订档案整理制作合同书,并乙方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协议书》。 四、主要任务与整理标准 新建个人档案17卷,进行整理分类、校对差缺、编目校核、装订装盒等;插件补充档案172卷,进行整理校对、更新目录等。 1.整理编码。将零散材料补充至干部档案中;严格把关归档材料的分类和排序标准;严格把关每份材料的类号、页码编注标准;档案材料排序完成后,用铅笔在每份材料首页的右上角编上类号和顺序号,并在其右下角编写页码。 2.档案查缺。根据《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对干部档案进行检查,甄别材料完整性,并登记存在的问题,形成干部档案查缺单。 3.目录录入。严格准确地进行档案目录录入,逐份录、不多录、不少录、不错录;录入目录内容与档案内容完全一致。(提供或利用现有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软件) 4.打印装订。打印干部档案目录;根据《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装订裱糊工作,做到下边与左边齐整。 5.档案入盒。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将整理好的档案材料,整理装订到符合上级组织部门要求的档案盒中。 以上任务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点 1.送达时间:2024年6月24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 2.送达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77号江苏民政大厦1309室; 3.送达方式:纸质密封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指定地点。 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省民政厅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77号 联系人:柳方辉 电话:83590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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