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部署做好全省民政领域防汛抗旱工作
发布日期: 2024-06-24 20:01   来源:厅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防范应对灾情,根据民政部通知要求和省有关会议精神,日前,省民政厅印发通知,就切实抓好我省民政领域防汛抗旱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指出,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迅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时刻绷紧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这根弦,全力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全面加强民政服务对象和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严密防范应对极端天气可能导致的灾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严格督促民政服务机构落实防灾减灾各项准备,指导督促处在城乡低洼地区、靠山临江(河、湖)地区、易发龙卷风地区的民政服务机构,补充储备防汛物资,做好防洪加固工作,按照“汛期不过、排查不停、整改不止”要求,抓紧整治消除强降雨、强对流天气可能造成的事故风险点。要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完善应急预案,开展以洪涝灾害为背景的全岗位、全要素应急疏散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紧急避险能力。要针对夏季气温升高、降雨增多、空气湿度加大、食品易霉变、电气设备易故障的特点,指导民政服务机构抓好暑期安全生产工作。要密切关注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发布的汛情灾情、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及时向民政服务机构发送安全提示,指导机构采取有效的避险措施。要认真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巡访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发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开展“入户提醒”“敲门行动”,定期巡查探访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困难残疾人、散居孤儿、留守儿童、高龄空巢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面对面宣讲安全防范注意事项,点对点了解民政政策落实情况。要扎实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重点排查流浪乞讨人员可能滞留的车站、公园、商业区,特别是地下通道、桥梁涵洞等低洼易积水场所,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救助。要加强与应急管理等部门的配合,强化相关社会救助政策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范围。要密切关注灾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统筹适用各项救助政策措施,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尽快渡过难关。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援防汛抗旱工作,积极配合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根据需要动员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协同开展应急救援、物资运送、过渡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在防汛抗旱一线勇挑重担、分忧解难。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认清做好民政领域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民政领域防汛抗旱工作落实。要加强值班值守,遇有重大灾情或者重要紧急情况,在迅速应对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报告,确保全省民政领域防汛有力、抗旱有效、救灾有序,切实保障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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