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四举措精准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发布日期: 2024-06-03 09:19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是全面强化动态管理。充分发挥镇(街道、园区)民政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村民(社区)小组长、社区网格员等一线工作人员熟悉民情优势,对新申请和在册特困供养人员,及时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由镇、村两级积极协助办理,对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及时予以核退,实现精准识别、精准保障、精准救助。 

二是全面开展专业评估。引入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全区所有特困供养人员开展自理能力评估,从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和工具性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等指标,综合评估特困人员包括进食、洗澡、穿衣、平地行走、上下楼梯、处理家务、服用药物等26项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将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情况精准划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具备生活自理能力三档,并全面了解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状况、身体状况、精神面貌。

三是全面落实照护责任。全区593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已全部由乡镇(街道、园区)、村(居)、特困人员和监护人四方签订护理协议,明确委托照料人,落实照料看护责任,督促落实看护责任,确保其“平时有人照看,生病有人看护”;88名集中供养特困对象已全部签订集中供养协议,发挥乡镇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兜底线、保基本的基础作用,全面保障入住对象基本生活需求,投入资金实施乡镇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全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改善入住条件。

四是全面规范资金发放。建立特困供养标准与低保标准衔接机制,严格落实保障标准动态调整要求,从2023年7月1日起,丹徒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100元,城市特困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745元。今年以来已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304.5685万元,切实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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