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全面构建农村互助型养老服务模式
发布日期: 2024-07-01 14:20   来源:丰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近年来,丰县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将建设运营“农村幸福小院”作为践行农村互助养老的生动实践,在省市民政部门的有力指导下,牵头编制完成《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规范》江苏省地方性标准,先后荣获2023年度全省高质量民政事业发展优秀成果和全省养老服务优秀案例。

聚焦三个关键环节,全面布局农村互助养老睦邻点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农村养老服务事业作为补齐民生短板的突破口,探索推行农村“幸福小院”互助养老新模式。一是聚焦制度建设抓统筹。将“幸福小院”建设作为“十四五”时期丰县养老服务的重点工程,列入民生改善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丰县农村幸福小院建设管理办法》《丰县农村幸福小院运营管理办法》《丰县农村幸福小院建设与运营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统筹推进农村幸福小院建设。二是聚焦布局规划抓选址。建立健全农村老年人数据库,以自然村为基点,整合闲置校舍、村部、农家院落等资源,分类布局建设面积200㎡、300㎡、400㎡三类养老睦邻点。加强同警务室、村卫生室、村“两委”办公室、村图书室、文化活动室等建设相结合,创建以农村幸福小院为载体的多种社会管理新模式。三是聚焦试点运行抓推进。选择8个经济基础较好的工业、农业强镇开展试点,每个试点镇选择10个村作为农村幸福小院的先行试点项目。在老年人手艺品特色优势产业方面,通过积极组织幸福小院老人制作虎头鞋、剪纸、十字绣等特色文化产品,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坚持三项基本原则,高标打好农村互助养老组合拳

坚持多措并举,创新方式方法和工作机制,全力保障农村幸福小院高效运营。一是坚持财政支持保实效。出台《农村幸福小院建设和运营补助政策》,县财政统筹部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幸福小院建设运营,对建成后并验收合格的幸福小院,按照不同类别,给予10-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运营1年及以上的幸福小院,每年给予2-6万元运营补贴。二是坚持资金保障夯基础。全县通过“一事一议”、财政补贴、部门帮扶、属地扶持、社会捐赠和义务出工等多种途径,共筹措配套资金2000余万元,用于农村幸福小院的建设和运营。同时,县财政设立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池,为持续推动农村幸福小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资金保障。三是坚持多方运营强动能。鼓励有养老服务法人资质、实力雄厚的品牌企业对镇(街道)行政区域内3家及以上幸福小院实行连锁式运营,鼓励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开展单体运营,鼓励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实施其他运营模式,推进市场化运作机制可持续发展。

形成三种工作闭环,奋力打造农村互助养老新标杆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不断丰富“幸福小院”服务内涵。一是强化调度促时效。成立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21家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农村幸福小院建设与运营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部署会,对小院建设运行等各项工作进行科学谋划和专项部署;分管县长通过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活动,解决存在难题、细化工作举措、着力补齐短板,全县形成了主要领导带着干、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包干、凝聚合力共同干的高效组织推动体系。二是强化服务促成效。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到幸福小院的建设运行和提质增效中,广泛招募、严格选拔、科学培训出了一支综合素质好、服务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志愿者队伍,提升了农村幸福小院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卫健、教育、残联等21家职能部门聚焦医疗服务、“一老一小”融合发展、扶老助残公益等内容合力构建了责任分明、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服务体系。三是强化监督促长效。线下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村民等多方参与的监管体系,健全定期核查和退出机制。建立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等机制,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幸福小院建设运营质量监测。线上搭建县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构建老年助餐应用场景,归集全县老年助餐服务数据,实现老年助餐服务线上线下全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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