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8-19 15:42   来源:人事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1号)要求,经逐级评选推荐,全国民政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意见,统一征求省公安部门意见后,我省拟推荐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9个,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9名。根据要求,现将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和主要事迹等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8月19日至23日)。公示期间,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和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025-83590536   025- 83590619

传    真:025-83308585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江苏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



 江苏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一、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名单

1.苏州市民政局

2.南通中华慈善博物馆

3.无锡市儿童福利院(无锡市阳光特殊教育学校)

4.南京市殡葬管理处

5.常州市民政局

6.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泰州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

7.盐城市民政局

8.淮安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9.扬州市广陵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二、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

(一)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

1.毕珂磊  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假肢技师

2.徐  进  连云港市康复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

3.蔡可浩  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殡仪二馆党支部书记、

副馆长

4.潘志才  扬州市江都区社会福利中心副主任兼养老护理科

科长

5.徐  荣  淮安市殡仪馆整容组组长

(二)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1.周新华  南京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陆  敏  镇江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3.于俊卿  海安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4.郭家利  宿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

三、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和主要事迹

(一)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1.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民政局是主管全市民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近年来,苏州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围绕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紧贴群众关切,全面推进人本民政、质量民政、融合民政、法治民政、数字民政、平安民政“六大民政”建设,努力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实干实绩开创苏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构建‘1256’服务体系,推动社会组织助力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和“积极推进镇级地名规划编制”等经验做法被民政部以简报形式转发全国予以推广。荣获“全省脱贫攻坚暨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先进集体”,养老服务工作连续5年获省政府督查激励,实现“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五连冠。

2.南通中华慈善博物馆。南通中华慈善博物馆是南通市民政局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6年9月1日开馆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保护弘扬中华慈善文化,传播先进慈善理念,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建馆宗旨,坚定文化自信、强化政治自觉,不断夯实“凝心铸魂”思想根基,全力推进慈善文化传播,充分发挥理想信念教育阵地作用,广泛开展对外交流,扎实推进慈善藏品收藏,为守护好、传承好、展示好中华文明优秀成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荣获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第六届“江苏慈善奖”,“2023年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先进集体”。

3.无锡市儿童福利院(无锡市阳光特殊教育学校)。无锡市儿童福利院(无锡市阳光特殊教育学校),是无锡市民政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民政部门监护的未成年人养育、医疗、教育、康复等工作。该院坚持“儿童友好”理念,对内创立“五彩生命树”品牌,率先构建以“安置”为目标的社工专业化服务模式和新型康教抚育模式;对外打造“民生微幸福”项目,实现市域范围内孤残儿童康复服务全覆盖,全力打造普惠型、共享型、发展型“儿童友好家园”。近年来,先后被评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和“全国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提升项目实训示范基地”,荣获“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江苏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4.南京市殡葬管理处。南京市殡葬管理处成立于1956年,是南京市民政局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属殡仪馆、经营性公墓的管理及全市殡葬改革工作。近年来,该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殡葬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殡葬公益惠民属性,建立健全殡葬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公益性殡葬设施供给,持续推行移风易俗,推动殡葬事业规范化、智能化、人文化、可持续化发展。下属的南京殡仪馆曾获民政部“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表彰,4名职工在2023年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中均荣获一等奖并包揽第一名,南京市殡葬改革工作连续多年获得省政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督查激励表彰,该处多次获得省、市文明单位、市“城市治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市民政系统“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处室(单位)”等各类荣誉。

5.常州市民政局。常州市民政局是常州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机关单位,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委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常州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圆满完成5项国家级试点,居家和社区养老试点改革获评全国优秀,健康养老“三项融合”机制获国务院领导批示肯定,养老、殡葬等工作8次获省政府督查激励,连续4年蝉联全市综合考核第一等次。近5年来,获评“江苏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常州市双拥模范单位”“常州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平安常州建设先进集体”和“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为全国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探索了一批“常州样板”。

6.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泰州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泰州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是泰州市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孤残儿童、特困人员和社会老人供养、托养等职能。实施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制定入住评估轮候制度、出台精细化照护流程、建立结对关爱服务队伍、打造文化活动基地。实施儿童“成长护航”工程,实现幼有善育、病有良医、学有优教。投入3亿元新建儿童康教楼、失能老人照护楼。实行开门办院,为70名社会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开展护理员技能等级认定,先后评定6755人次。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352”工程,强化疫情防控,保障老人儿童身体健康。中心先后被评为“全国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优秀服务品牌”“省级示范性养老机构”“省级行风建设示范单位”。

7.盐城市民政局。盐城市民政局是盐城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机关单位。该局连续三年开展“盐年益寿”幸福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省首家制定推进养老事业产业联动发展举措文件,民政部机关报《中国社会报》老年助餐专栏首篇发布盐城经验,央视、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多次宣传报道。推广社会救助容缺审批、容错免责等制度机制,建立“网格+社会救助”服务体系,代表江苏省接受民政部、财政部组织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第三方评估,成绩优异。全国首家开展“盐之有爱”中式结婚誓词征集展示和推广活动。区划地名工作在全国地名管理与文化保护观摩研讨会上作了交流研讨。在民政部开展的《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征文活动中获得一等奖。连续两年荣获江苏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2023年盐城市综合考核中位列第一等次。先后获得“全省脱贫攻坚暨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盐城市委市政府集体三等功等荣誉。

8.淮安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淮安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隶属于淮安市民政局,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在江苏省福彩中心的指导下,承担全市福利彩票的销售管理工作,筹集并上缴福利彩票公益金。2021年至2023年底,淮安市累计实现福利彩票销售9.9亿余元,共筹集公益金2.98亿元,其中市级公益金近1亿元,为社会提供1300多个就业岗位,深入组织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活动,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中心先后获评“市级星级党支部”“市青年文明号”“市巾帼文明岗”“市工人先锋号”等称号。

9.扬州市广陵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扬州市广陵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隶属于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是经中共广陵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扬州市唯一一家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履行依法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等职责。广陵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先后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婚姻登记机关”“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国家3A级窗口服务单位”,被省民政厅评为“江苏省婚姻登记先进单位”“江苏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基层单位”“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被扬州市政府授予“民政先进单位”,被扬州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巾帼标兵岗”等荣誉。

(二)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推荐对象

1.毕珂磊,男,汉族,1988年11月出生,现任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假肢技师,长期从事假肢矫形器制作工作。该同志负责技术改进、生产质量提升等工作,勇闯难关,奋力拼搏,多次放弃休假机会,为贫困地区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积极投身中心公益服务项目。获得第八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假肢装配工赛项一等奖,2023年江苏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江苏选拔赛假肢装配工赛项一等奖,被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曾荣获江苏民政“温暖使者”称号,被评为“江苏省民政系统劳动模范”。

2.徐  进,男,汉族,197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连云港市康复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该同志历任市军供站、救助管理站、康复医院主要负责人,能够发扬退役军人优良传统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任救助站长时多项工作全省首创,率先开展免费为流浪乞讨人员检测DNA,实现全省首例比对成功案例;任康复医院院长期间,坚持立场不负使命,关键时刻奋不顾身挺身而出,全力做好标准化和试点精神障碍社区建设,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该同志先后被连云港市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被连云港市政协评为优秀政协委员,所在单位和个人年度考评多次被评为优秀。

3.蔡可浩,男,汉族,1989年9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殡仪二馆党支部书记、副馆长。该同志先后任殡仪二馆花艺班副班长、班长、业务服务部副部长,他克服心理障碍,积极适应环境,勇敢面对挑战;参与设计不锈钢花泥槽,获国家级外观设计专利;创新推出异地直播告别、上门布置告别会场等个性化服务项目;筹备组建礼仪队,开展“思亲路”全套礼仪服务;组织成立徐州市首家殡葬花艺工作室及殡葬花艺培训基地。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连续15日带病奋战在工作一线,全天候随时待命,热心帮助家属找到30年前存放的逝者骨灰。积极践行党员的奉献担当,见义勇为事迹被多家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被评为市民政局“优秀共产党员”,多次获嘉奖。

4.潘志才,男,汉族,197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扬州市江都区社会福利中心副主任兼养老护理科科长。曾任江都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社会福利院副院长、院长等职务。自到江都区社会福利院工作以来,不断健全院内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培养专业化服务团队,提升为老服务技能;加快推动新建养老护理楼项目,积极探索养老、医疗、康复、心理照护、临终关怀等一站式养老服务;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支撑和示范作用,承办全区养老工作者技能培训,试点运营社会化助餐服务,助力打造“都享福”养老品牌。先后被评为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扬州市为老服务先进个人,区社会福利院先后荣获省民政系统创先争优先进集体、省养老示范单位、省园林式单位,市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市“敬老文明号”、市花园式单位等荣誉。 

5.徐  荣,男,汉族,1983年7月出生,现任淮安市殡仪馆整容组组长,主要从事遗体整容工作。自2008年到淮安市殡仪馆工作后,长期工作在殡仪服务一线,认真学习钻研并熟练掌握遗体整容技术,在淮安市殡仪馆工作的16年间,徐荣同志累计为上千户丧属提供治丧服务,以规范、周到、用心、细致的专业服务赢得了逝者亲属的感谢和好评。曾获评淮安市民政局先进个人。

(三)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1.周新华,男,汉族,197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南京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任南京市民政局救灾处、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慈善发展和基建处)副处长,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社会福利和慈善发展处长,养老服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负责南京市民政局养老工作以来,带领团队完成养老助餐、适老化改造、养老机构床位建设等省、市民生实事22件。组织申报并实施全国首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区块链+民政(养老服务)”等多项国家级试点任务,4项工作入选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创新成果,全市养老服务工作于2021年获国务院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并连续6年获省政府表扬。2022年8月,养老服务处被党中央、国务院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在表彰大会上作为唯一集体代表作了题为《为了所有老人的幸福晚年》的发言。

2.陆  敏,女,汉族,197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镇江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任镇江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处处长、社会救助处处长、社会组织管理处(行政服务处)处长等职务。该同志抓牢主责主业不松劲,用心用情用力守护好困难群众稳稳的幸福;聚焦脱贫攻坚大局,先后推动出台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生活救助等政策文件20余项,在全省第3家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综合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为全市提前一年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牵头规范完善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率先建成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核对信息平台。指导句容市开展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改革试点,获选全省社会救助创新实践优秀案例。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温情家访”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荣获全省高质量现代民政建设十大创新成果。2021年10月,该同志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脱贫攻坚暨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先进个人”。

3.于俊卿,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海安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该同志历任海安县财政局会计,民政局计财科副科长、社会事务科科长、局长助理、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党组书记、局长。在他的带领下,海安民政系统团结一心、担当作为,“三基”职能持续提质增效;多项工作获评省级示范点,得到省厅表彰;高质量发展工作连续多年位居南通市前列。该同志曾被中宣部、民政部等七部委表彰为“全国孝亲敬老之星”,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个人”,被省老龄委表彰为“尊老敬老先进个人”;负责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被省政府表彰为2019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的三个县市之一。

4.郭家利,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宿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曾任宿迁市民政局主任科员、救灾处副处长。该同志敬业爱岗、务实求新,扎实推进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国企运作、公益属性”部署,提出了“统、收、建、管、育”的工作思路,推动全市殡仪馆、乡镇公墓全部实现公有公营公益性。在全省率先出台经营性公墓运营管理规范,经营性公墓价格降幅5%-30%,实现理性回归。宿迁市被确定为全省深化殡葬改革推进逝有所安试点地区、全国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地区。曾获“宿迁市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宿迁市劳动模范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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