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江苏省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苏民规〔2022〕5号)要求,我厅需结合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每年确定决策事项目录。
江苏省民政厅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审议通过,现向社会公布。
2025年省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