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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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 1.周志英,女,1975年3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原昆山高新区柏庐办事处新江南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拟任昆山市党员关爱暨帮扶困难群众基金会理事长、法定代表人。 2.马雪芳,女, 1967年1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原千灯镇炎武社区党委书记。拟任昆山市党员关爱暨帮扶困难群众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公示时间为:10月26 日― 10月30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江苏省民政厅联系。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711室(邮编:210003);联系电话(传真):025-83590570;信箱:cssg711@163.com。 江苏省民政厅 2026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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