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记者从市民政局召开的“调整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6年7月1日起,我市将同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四项标准,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据介绍,此次调整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方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813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52元,月增39元。 在城乡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标准方面,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05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108元,月增51元,照料护理标准继续按照全自理、半失能、全失能分档执行,保障更趋精准。 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方面,全市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作调整。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15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175元,月增20元。 在残疾人保障方面,城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130元、90元提高至140元、100元,进一步减轻家庭照护负担。 “此次调整,是我市持续推进民生保障提标扩面的重要举措。”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苗琳表示,通过建立与居民消费支出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稳步提升,实现保障标准与发展水平同步增长。 发布会上还介绍了近年来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创新实践。围绕“彭城易助 救在身边”品牌,我市构建“1+5”社会救助体系,推动救助工作由“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转变。在具体实践中,通过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系统,开展线上比对与线下摸排相结合的排查机制,精准发现“沉默少数”;依托多部门联动,整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资源,形成分层分类、综合施策的救助格局。同时,推广“信用+社会救助”、标准化经办服务等模式,不断提升救助效率与服务温度。 “我市再次调整提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四项标准,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民生的关注,是扎实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完善社会救助和困境儿童关爱、重度残疾人护理体系的又一惠民暖心举措。”苗琳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将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动困难群体兜底稳中求进;切实强化儿童、残疾人福利权益保障,推动精细关爱服务协同共进,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奋力谱写“幸福‘徐’来·民政有爱”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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