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专项资金审计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19-03-11 14:32   来源:厅规财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因工作需要,我厅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专项资金审计工作。根据《江苏省民政系统内部审计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相关需求情况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时间安排

江苏省流浪乞讨类救助资金审计项目,审计工作时间为4月中旬-5月底,约25个工作日,地点江苏省内。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人员要求

此次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须在省财政厅公布的“江苏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审计服务定点单位”名单内。审计实施期间内,事务所需派出注册会计师2名、助理2名参与。参与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需有从事省级机关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经验。

三、聘请费用结算标准

按照派出人员实际参与审计工作天数,具有注册会计师及其以上职称的,每人次每天1000元,其他一般人员每人次每天800元,上述费用不含在南京市外审计时发生的食宿和交通费用。另加出具审计报告费5000元。

四、报名要求

凡有意愿参加的会计师事务所请于2019年3月18日下午5:00前将单位简介、报名表、拟派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从事省级机关相关专项审计工作情况书面报送我厅规划财务处(审计处),并将报名表电子版报送邮箱79202015@qq.com。我厅将从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中随机抽取。抽签结束后,我厅将及时通知中选单位。

联  系  人:赵红亮     联系电话:025-83590630

廉政监督人:李治国     监督电话:025-83590433

特此通告。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参加江苏省民政厅审计工作报名表.docx

                      

江苏省民政厅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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