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养老服务监管责任,近日,江苏省民政厅印发实施方案,自2023年4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推动养老服务监管制度持续完善,监管机制不断健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监管成效更加突出,以高质量监管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让老年人享有更加安心舒心、优质规范的养老服务。

江苏启动“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监管效能,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近日,江苏省民政厅印发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详细】

  • 省民政厅委托第三方对全省养老服务监管制度建设、机制运行、能力提升、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总结近年来养老服务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查找问题不足。各设区市民政部门要对本辖区内养老服务监管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全面摸清底数。
  • 省民政厅根据养老服务监管效能评估情况以及民政部评估反馈情况,及时向各地反馈发现的问题不足。各设区市民政部门要针对养老服务监管工作短板弱项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提升本地区养老服务监管效能。
  • 各地要在全面评估、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推进一批重点工作,着力提升监管效能。持续推进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落地,执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推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深化养老服务信用监管,深入推进养老服务政务公开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宣贯落实《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健全完善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持续排查整治养老机构各类安全隐患。
  • 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养老服务工作实际,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监管、养老服务新发展新业态风险防范、优化孤寡老年人服务、行政执法检查队伍建设、养老机构服务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建设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力争推出一批创新成果,为完善监管制度机制提供经验。
  • 民政部将加快推进“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开发和改进养老机构备案管理、信用监管、行政检查、等级评定、疫情防控等信息模块,省民政厅也将开展“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本地化开放第二期项目建设。各地民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工作人员和养老机构使用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有关功能,推动信息系统不断完善,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养老服务监管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 各地民政部门要统筹养老服务发展与安全,融监管于服务中,把提升养老服务监管效能的好经验好做法和需要从体制机制上解决的监管困难问题纳入养老服务工作整体部署,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体系,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风险预警、社会监督等制度,推动养老服务监管不断取得新成效。
  • 各地要积极宣传普及养老服务监管法律法规,依法公开监管执法有关信息,及时曝光各类典型案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主题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积极宣传一批加强养老服务监管的典型经验做法,相互学习借鉴,拓展思路方法。
  • 适时召开全省养老服务监管工作会议,全面总结近年来全省养老服务监管工作成效,交流监管工作经验,分析养老服务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明确新形势下养老服务监管的重点方向和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