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结论公告(第三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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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及省民政厅2023年度检查通知,现公告在省民政厅登记的300家(第三批)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结论,其中社会团体10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36家,基金会64家。 凡公告的社会组织,有需要的,请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到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加盖年检印鉴。 附件: 江苏省民政厅 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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