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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政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8-07 09:2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江苏省民政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的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 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江苏省民政厅网站查阅或下载。

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苏省民政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98号国贸大厦;邮编:210009;联系电话:025-83590435;传真:025-83590433)。

一、概述

2009年,江苏省民政厅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本制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开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扩宽,公开载体进一步拓展,在服务人民群众、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在年初全省民政工作部署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明确目标、同步推进。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充分发挥省厅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部内沟通协调,建立了信息发布沟通协调机制,大幅度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研究起草《江苏省民政厅依申请公开暂行规定》,细化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流程,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二)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按照职能要求,全面公开履职信息。将江苏省民政厅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工作动态、计划规划、表彰公示、统计数据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及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权益为重点,及时通过民政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救灾减灾、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福利慈善、社会事务等职能工作方面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进展情况,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三)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继续发挥民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提供全面、及时的信息发布。2009年,对江苏省民政厅门户网站进行了页面改版,增设统计数据、民政杂志在线、行政许可、访谈直播等栏目,突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针对社会热点和重点问题,组织制作和发布了“江苏民政三十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推进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型”等几个专题。 2009年,江苏省民政厅全国民政门户网站群总点击数538万次,日均1.4万次。

充分发挥厅属民政刊物、出版物等载体作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2009年,《江苏民政》、《老年周报》等厅属媒体全面报道民政工作动态,民政工作重要决策、重要会议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对民政工作政策进行深入解读,为社会公众了解民政工作拓宽了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江苏省民政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696余条,另外在线咨询收到282条,厅长信箱收到370条,网上答复率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江苏省民政厅未收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江苏省民政厅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9年,江苏省民政厅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问题。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江苏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新进展的同时,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依申请公开的程序需进一步规范,工作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等。2010年,江苏省民政厅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信息公开为民政事业发展服务、为建立服务型政府机关服务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部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工作环节。完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快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为重点,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实效性和便民性,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村民自治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基金会、公益类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特别是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财务收费的信息公开。

四是夯实工作基础。省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作用,继续推进各部门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内部自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加快建立信息公开的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江苏省民政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