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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政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31 15:4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江苏省民政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部署要求,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依法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认真开展政策发布与解读回应,持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一)加强条例宣贯落实。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条例最新要求,及时修订完善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规定主动公开范围、时限、程序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流程,确保依法依规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促进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加大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举办专题辅导、开设OA专栏、组织案例研讨等形式,提升全厅干部职工的知晓率,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大力推进主动公开。强化信息主动发布,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省民政厅政策文件、计划总结、重点工作、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统计数据等各类政府信息。2019年,通过厅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公开文件信息103件。着力推进民政重点业务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目录范围,完善全省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做好养老服务领域政策支持清单发布工作。推进民政部门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做好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部门预算、部门决算、招投标等情况公开,及时公开民生实事完成情况。规范有序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19年共对省民政厅主办的10件人大代表建议和25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进行了集中公开。按照民政部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专门部署开展基层民政部门政务公开标准试点工作,促进基层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19年我厅共组织各种形式的新闻发布会(通气会)42场,围绕健全完善儿童福利体系、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温情社会救助改革”等主题进行发布和解读,厅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接受记者采访230余次,各大新闻媒体发稿2108篇,做到了主动发声、精准发声。针对社会关心、群众关切的热点话题,通过现场直播、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积极予以回应,拓宽信息发布辐射范围。2019年4月8日,厅主要领导做客“政风热线”全媒体直播节目,与群众连线交流,回应诉求,解答政策,节目点击收看人数超过45万,近8万人点赞,社会反响热烈。厅领导还多次走进大型政策解读电视节目“黄金时间”、大型网络系列发布节目“江苏改革进行时”等,全面梳理解读我省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政策举措,回应百姓期待,发布内容更加贴近民生,公开形式更加丰富多样,拉近了民政与群众的距离。

(三)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显著位置开设了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入口,提供申请表的在线填写与受理状态查询,并转链发布《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用图文解读的方式对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程序、办理期限、申请渠道、注意事项等进行明确,方便社会公众更加合理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省民政厅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高度负责,认真答复。2019年,新接收申请49件,全年共办结申请41件,另有8件转2020年继续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较多的业务领域为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等。在受理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积极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利,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同时,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2019年,省民政厅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四)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按照“三级四同”的原则,对省、市、县民政部门的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进行统一规范,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实现标准化管理。大力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开放,每月和每季度定期发布社会服务统计报表,内容涵盖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慈善社工等民政公共服务基本情况和资金支出情况。拓展政务信息资源利用渠道,推出全省社会组织信息、养老机构、救助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19类民政便民查询服务,接入国务院和江苏政务服务APP、微信号,方便公众检索,其中12项移动端便民应用获评星级应用。积极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重新梳理编制了省级民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与省政府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民政部数据共享平台、全国社会组织法人库等实现对接,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数据共享交换。

(五)深化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江苏民政网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第一时间主动公开省民政厅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大政策以及基层民政部门的工作信息等,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48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28条、信息公开类信息103条、政务动态类信息1950条、交流互动类信息298条、公共服务类信息101条,并制作网站专题7个。创新公开形式,做强政务发布新媒体,优化江苏民政微博、微信运营,打造掌上“微发布”平台,全年共推送相关新闻资讯、通知公告、政策解读等信息1013篇(条)。注重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解、短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递政策信息,开展解读回应。策划推出“图说民政那些事”政策解读栏目,聚焦民政大小事,先后推出“取消设立许可,养老机构怎么办”“最低生活保障,怎么样快捷办”等政策解读,让“好政策”看得懂、让“好措施”用得上、让为民爱民“好声音”传得更远,全年共制作发布政策图解30篇,受到公众欢迎。

(六)强化监督保障。在厅各处室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本处室政务公开保障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处室,予以督促整改。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评价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强化对办理不及时、答复不规范等内容的考核评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配套制度方面。与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相比,我厅政务信息的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效率不高。下一步,我们将逐步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做好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制度衔接,加强对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同时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办理效率和管理效能。

二是政策解读方面。政策措施文件与发布解读方案、发布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扩大。下一步,我厅将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在办文环节严格把关;创新手段方式,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图解、问答等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讲解政策“干货”,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民政领域政策举措的到达率、知晓率。

三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方面。我省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已经推开,但还存在部分地区执行不到位、公开质量不高等问题,试点成效有待进一步发挥。下一步,我厅将全面推进基层民政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强化标准指引的落实,实行动态化管理,建立常态化机制,加强对下督促与指导,总结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基层民政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江苏省民政厅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