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江苏省民政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 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江苏省民政厅网站查阅或下载。
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江苏省民政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5-83590569,传真:025-83308585)。
一、概述
2011年,我厅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本制度,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服务人民群众、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的施政方式,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成立了以分管厅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厅领导分工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与厅保密委员会人员构成保持一致,做到人员、职责、任务“三明确”,为正确处理依法公开和依法保密的关系、及时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均明确专人具体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培训考核,夯实工作基础。我厅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明确目标、同步推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同时,在每个处室局设立信息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水平。注重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内部自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建立信息公开的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注重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公开履职信息,将江苏省民政厅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工作动态、计划规划、表彰公示、统计数据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及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坚持民生导向,丰富公开内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大力宣传各项民政惠民政策和便民服务举措,及时主动公开社会关注、事关民生的各类事项,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一是公开民生政策解读。把“法规解读”作为江苏民政门户网站改版建设的重点内容,从服务民政对象的角度出发,及时对中央和我省出台的惠民文件作出通俗易懂的解读;重大民生政策出台,也通过新闻媒体或在网站开设专题栏目向社会公众发布。2011年,我厅利用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机会,先后详细解读了《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二是公开社会关注事项。城乡低保情况、社会捐赠款物使用、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是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民生项目,我厅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公布各项统计数据和工程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全省城乡低保基本情况做到按月公开,低保标准、保障人数等数据详细到每个市县。对于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我厅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主动公开进展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公开便民服务渠道。为方便群众办事、满足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争创群众满意的民政窗口服务单位,2011年8月以来,我厅开设了“江苏民政服务信息专题”,向社会公开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方面的办事指南,并与省政府网站、民政部网站建立链接。广大群众通过互联网可以很方便地查询到我省各地婚姻登记机构、救助管理站、五保供养机构等方面的基本服务信息。四是公开征求社情民意。通过江苏民政网站开设在线咨询、问卷调查、建言献策、意见征集等栏目,开展在线答复和网上调查,倾听群众诉求、搜集社情民意,积极研究解民困、纾民意的政策举措。
(四)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在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同时,我厅还及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除按规定公开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及受理方式等内容外,还通过编制厅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细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流程,依法、及时、妥善地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收到申请后,由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依据《信息公开条例》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申请当天予以登记。对于当场可以答复或提供的,当场答复和提供;不能当场答复和提供的,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以便民利民为导向,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目前,我厅已形成以江苏民政网为主阵地、以厅属报刊和出版物为重要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立了与省内外各大新闻媒体顺畅沟通的机制,努力做到向民政对象、社会公众提供全面、及时的信息发布。一是充实民政网站信息。江苏民政门户网站进行了页面改版,增设便民服务等栏目;针对社会热点和重大活动,组织制作和发布了“全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构建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蓝图”、“江苏民政服务信息专题”等12个专题,已发布各类信息6000多条,月均点击1万多次。二是发挥厅属报刊载体作用。《江苏民政》、《老年周报》等厅属媒体全面报道民政工作动态、重要惠民举措,对民政工作政策进行深入解读,为社会公众了解民政工作拓宽了渠道。三是建立媒体通气机制。每当重要民政活动开展、重大民生政策出台,我厅都积极邀请中央和省级各类媒体跟踪报道,为公开民政工作信息创造条件。特别是2011年3-4月,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详细报道了我省“慰烈工程”实施情况,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四是拓展公开渠道。在厅机关大厅通过电子触摸屏、LED大屏幕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阅。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厅主动公开领导信息184条、各类工作动态627条、统计数据27条、政策法规23条、法规解读5条。共收到厅长信箱893条、在线咨询926条,答复率100% 。
三、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
我厅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梳理、规范各项行政权力,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全面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一是依法清理行政权力。目前,我厅103项行政权力已全部实现网上运行,其中日常行使的行政权力有53项。二是科学编制权力运行流程。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对清理核定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的行使依据、内容、程序、时限等,进行逐项确认,并在确认工作中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优化再造,规范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做到流程清晰、权责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对涉及到自由裁量的行政权力严格规范,进一步细化标准,限制自由裁量空间,增强可操作性和透明度。三是切实完善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结合我省民政工作实际,我厅采用新开发的权力阳光运行软件,并委托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对包含权力阳光运行平台在内的省民政厅综合业务系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平稳运行。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内部监控”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体系。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厅收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同意公开答复1件,答复率100%。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我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支出与收费情况
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自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厅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问题,2012年,我厅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改进依申请公开服务,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网上管理系统。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强化厅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功能,不断提高网站服务质量和水平。围绕重点工作,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优化栏目设置,使其更加科学、合理,功能更加完善,方便公众查看、浏览和获取。
三是进一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督办力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评价体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
江苏省民政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